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盟固利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森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天宇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一次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及招股说明书预计进度;经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4月调整为2025年6月,保
2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2、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产线运行
文件一致
及调试情况,结合当前市场环境、资金投入、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投资金额调整至30668.00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计划事项,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次,其他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其他已阅会议文件
1项目工作内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3次()现场检查次数(包括2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1、2024年上半年,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
届和离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均发生变动;
2、2024年5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户310.07
万元资金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被冻结;
3、2024年10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沈恋女士离职,
公司补充认定新增认定王旭芳女士为核心技术人员,有助于公司研究开发项目顺利推进,有助于支撑公司核心技术、工艺和装备升级。
4、2024年7月2日,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收到控股子公司天津盛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1%
2股权转让价款,对其持股比例由51%降至10%,其()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向天津盛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500万借
款及利息形成被动财务资助。2024年7月,公司与天津盛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抵债协议》就该等借款的本息完成清偿。公司在2025年4月25日公告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了该等事项,未能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1.9条的规定,即“上市公司出现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其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况的,若交易完成后原有事项构成本节规定的财务资助情形,应当及时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及后续安排。”
2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前述变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并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做好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2、保荐人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
相应措施于2024年5月15日解除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该部分资金的被冻结状态,未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3、保荐人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
安排另一核心技术人员李文强先生交接负责沈恋女
3士原负责的工作,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补充增认定王旭芳女士为核心技术人员,有助于公司研究开发项目顺利推进,有助于支撑公司核心技术、工艺和装备升级。
4、保荐人督促公司尽快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制定有关财务资助的管理制度,在公司章程或者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
审批提供财务资助的权限范围、审议程序以及违反审
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采取充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4月18日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规则的相关内容。本次培训有效巩固了上述对象对上市公司
(3)培训的主要内容的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股东减持、现金分红等规则的了解,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不适用和执行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不适用人变动
3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无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无不适用工作的情况
1、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提高,2-3年账龄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上升;
1、保荐人提请公司在锂电
公司按照账龄信用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同时,对池正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部分风险较高的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综合使激烈的背景下,加强对应收得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6904.90账款账龄超过1年的客户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不利影响。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
2、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391.04万元、关注,并加强应收账款催收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管理,同时在业务开拓过程中加强客户资信情况的判
净利润-8584.30万元,相比同期分别下降23.98%断、确定单个客户合理的业
和278.03%,主要因原材料价格下降、市场竞争务规模,以降低应收账款回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激烈等因素导致产品价格及主营业务毛利下降、款风险。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收到的政府补助减2、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导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少、以及研发费用增加所致。2024年,受原材料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关注原的重大变化情况) 价格下降、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A 股锂电 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趋势,池正极材料主要上市公司(容百科技、厦钨新能、通过加强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三元材料及
当升科技、振华新材、五矿新能、天力锂能、科 4.5V 以上高电压钴酸锂等
恒股份、湖南裕能、德方纳米、万润新能、龙蟠新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按科技等11家)经营业绩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乃时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持至亏损。其中,营业收入均同比下降,具体下降合理的存货水平、加强应收区间为12.10%至7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账款管理、及时执行在手订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或亏损,其单等措施改善公司运营情
62况,并进一步防范潜在风中家连续年亏损,其他5家具体下降区间为险。
4.06%至647.00%。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
经营业绩符合行业整体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行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
4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行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不适用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是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的重大合同。
五、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盟固利持续督导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监管措施;报告期内,盟固利不存在被中整改情况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何森刘天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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