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6-079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年 09 月 1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暂以公司现有(2026 年 6月 30 日)总股本 101412698 股为基数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141269.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若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分配方案(以 2026 年 9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101704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
派发现金 10170453.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01704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A股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9 月 28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09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9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09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之前 本次变动之后
(2026 年 6 月 30 日) 本次变动 (2026 年 9月 17 日)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数量比例(%)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7999807 76.91 -18140000 59859807 58.86
高管锁定股 2109 0 0 2109 0
首发后限售股 9412698 9.28 0 9412698 9.25
首发前限售股 68585000 67.63 -18140000 50445000 49.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12891 23.09 18431240 41844731 41.14
三、股本总数 101412698 100 291240 101704538 100注:1、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变动的 18140000 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解除限售所致(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6 日);
2、股本变动的 291240 股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部分期权行权所致。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承诺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价。若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38.28 元/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 1。
上述价格的调整事宜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园路豪恩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李小娟
咨询电话:0755-28032222
传真号码:0755-28032222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