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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6 00:00 查看全文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同富裕第三功能区厂房 A号 3层,B号第1-4层)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〇二六年五月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清锋罗小平肖文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小娟陈永康古范球

除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田磊袁春波陈特芳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3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4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

释义....................................................6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8

三、本次发行概要..............................................9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5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23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6

第三节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8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28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28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30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31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1

发行人律师声明..............................................32

审计机构声明...............................................33

验资机构声明...............................................34

第六节备查文件..............................................35

一、备查文件...............................................35

二、查询地点...............................................35

三、查询时间...............................................35

5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豪恩汽电、发行人、公指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指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指陈清锋、陈金法股东会指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指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发行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发《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指行情况报告书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证券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验资机构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有效的《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公司章程》指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验证报告》指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验资报告》指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邀请书》指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购报价单》指股票申购报价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onghorn Auto Co. Ltd.

2010年01月13日,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0日,变更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4日,变更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小平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同富裕第三功能区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注册地址

限公司厂房 A号 3层 B号第 1层、第 2层、第 3层、第 4层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同富裕第三功能区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

办公地址 限公司厂房 A号 3层 B号第 1层、第 2层、第 3层、第 4层

同胜社区华荣路联建产业园 1栋 D座 16层股票简称豪恩汽电

股票代码 301488.SZ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董事会秘书李小娟证券事务代表周婵

联系电话0755-28032222

传真号码0755-28032222

电子信箱 xiaojuan.li@long-horn.com

互联网网址 longhorn-auto.com

汽车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及系统的开发、销售;倒车雷达、胎压计、模具、

HUD、便携式电视、后视系统、电子车身稳定系统、车载多媒体、防撞雷

达的技术开发、销售;汽车系统设计及技术服务的提供;蓝牙产品、黑匣

子、全球定位导航系统产品、车载娱乐系统产品(不含音像制品)、电源、

逆变器、全周影像系统产品、主动安全驾车系统产品、自动泊车系统产品

的技术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

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倒车雷达、胎压计、便携式电视、后视系统、电子车身稳定系统、车载多媒体、防撞

雷达的生产;汽车系统设计及技术服务的提供;蓝牙产品、黑匣子、平板

电脑、无线电讯产品、全球定位导航系统产品、移动通讯终端、车载娱乐

系统产品(不含音像制品)、电源、逆变器、全周影像系统产品、主动安全

驾车系统产品、自动泊车系统产品的生产。

主营业务汽车智能驾驶感知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集软件、算法、光学设计和硬件于一体的智能驾驶视觉感知系统、智能驾主要产品驶雷达感知系统和智能驾驶域控制器。

7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8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5年8月6日在深交所网站进行公告。

2025年8月2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上述股东会决议已于2025年8月22日在深交所网站进行公告。

2025年12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相关议案。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5年12月15日在深交所网站进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6年1月14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4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缴款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21日出具《验证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441C000138 号),截至 2026 年 5 月

21日15:00时止,国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国信证券为豪恩汽电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1045939001.76元。

2026年5月22日,国信证券将扣除其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划转至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2026年 5月 2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441C000139号),

截至2026年5月22日止,豪恩汽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9412698

8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股,发行价格为111.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5939001.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635684.3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3303317.4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412698.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023890619.45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4593.91万元(含本数),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9412698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9845986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5月1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106.2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1.12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4.60%。

9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发行对象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1.12元/股,发行股数为941269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5939001.76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最终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号(股)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29048292139813.76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68034229799938.086

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7494674999999.526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5694772999950.646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

553995659999910.726

公司

6郭伟松51295856999892.966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4096448999919.686

8吴锭平35997139999977.526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5097138999897.526

10徐沫31497434999910.886

11 UBSAG 305975 33999942.00 6

12杨金毛28797631999893.126

13林秀梅26997829999955.366

合计94126981045939001.76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结果符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45939001.7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共计12635684.3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303317.45元,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1045939100元。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七)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6年5月8日向深交所报送了《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列表》(以下统称“《发行方案》”),并于2026年5月13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影响启动发行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132名、《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17名、《认购邀请书》

发送后至 T 日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10 名,共计 159 名,具体为:截至 2026 年 5月6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基

金公司 48家;证券公司 27家;保险公司 18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1家;

其他机构投资者21家;个人投资者24名;共159名。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6年 5月 13日(T-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49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前表达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本次发行的

《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并于簿记开始前向10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表达意向的投资者补充发送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股东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的27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11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询价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型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QFII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2其他机构投资者

合伙)

3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4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5中金銀海(香港)基金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机构投资者

7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8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9太仓瑞财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机构投资者

10钟革个人投资者

11田万彪个人投资者

12林秀梅个人投资者

13王敏个人投资者

14董卫国个人投资者

15汤燕燕个人投资者

16倪政顺个人投资者

17杨金毛个人投资者

18陈学赓个人投资者

19卢春霖个人投资者

20董易个人投资者

21吴晓琪个人投资者

22薛小华个人投资者

23丁志刚个人投资者

24吴锭平个人投资者

25张凌木个人投资者

26刘海龙个人投资者

27温正振个人投资者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

12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的产品不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

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申购报价情况

2026年 5月 18日(T日)8:30-11:30,在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

共有19名投资者参与申购,其中2名投资者参与报价,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作为无效报价剔除。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余17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上述17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序号询价对象名称(元/股)(万元)

116.9112800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4.0121100[注]1

111.1230300[注]1

134.993600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0.9913300[注]2

111.9923000[注]2

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1.337500

125.483600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1.115400

116.737300

5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5.566000

120.005700

6郭伟松110.0010000

106.2315000

112.384900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6.386700

8吴锭平125.004000

13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序号询价对象名称(元/股)(万元)

130.093000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3.993300

118.993900

10徐沫135.003500

125.773000

11 UBSAG

116.973400

12杨金毛133.603200

13林秀梅115.05300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增私募证券110.023000

14

投资基金106.263100

15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0.503000

16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7.335100

17陈学赓111.113000注:1.经核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第二档价格和第三档价格参与申购的产品“丰悦添利2号”的出资方为主承销商的关联方,因此将对应产品的申购认定为无效申购并予以剔除,

其中第二档报价剔除300万元、第三档报价剔除300万元,不影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产品申购的有效性。

2.经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第二档价格和第三档价格参与申购的产品“诺德基金浦江130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出资方为主承销商的关联方,因此将对应产品的申购认定为无效申购并予以剔除,其中第二档报价剔除20万元、第三档报价剔除20万元,不影响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产品申购的有效性。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

17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到低

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1.12元/股,本次发行对应认购总数量为

941269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5939001.76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最终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号(股)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29048292139813.76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68034229799938.086

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7494674999999.526

14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最终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号(股)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5694772999950.646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

553995659999910.726

公司

6郭伟松51295856999892.966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4096448999919.686

8吴锭平35997139999977.526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5097138999897.526

10徐沫31497434999910.886

11 UBSAG 305975 33999942.00 6

12杨金毛28797631999893.126

13林秀梅26997829999955.366

合计94126981045939001.76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办法》《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发行方案》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

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15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经营范围许可的其他业务。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262904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郑成武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206803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法定代表人刘强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3X258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经营范围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674946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6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注册地址

大厦 A座 506号法定代表人唐泳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经营范围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656947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5、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法定代表人黄志强

注册资本12059.8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QWK984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脑配件的技术开发与

经营范围销售;集成电路的研发与设计;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国内

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及相关配套售后服务。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53995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郭伟松

姓名郭伟松住所福建省厦门市

居民身份证号350524************

郭伟松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51295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7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 和 7F701单元法定代表人赵明浩注册资本600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44096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吴锭平

姓名吴锭平住所广东省汕头市

居民身份证号350524************

吴锭平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35997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782484.55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35097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徐沫

18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姓名徐沫住所安徽省无为市

居民身份证号342623************

徐沫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31497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瑞士银行(UBS AG)

名称 瑞士银行(UBSAG)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注册地址

4051 Basel,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分支机构负责人)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境外机构编号)

瑞士银行(UBS AG)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30597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2、杨金毛

姓名杨金毛住所浙江省德清县

居民身份证号330521************

杨金毛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28797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林秀梅

姓名林秀梅住所江苏省苏州市

居民身份证号350233************

林秀梅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26997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二)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19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主承销商和律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郭伟松、吴锭平、徐沫、杨金毛、林秀梅为个人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

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管理人登记,本

次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

3、UBS AG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5、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涉及向他

人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

20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本次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或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公

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

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

(三)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序号投资者名称风险等级是否匹配级

1 UBS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吴锭平 普通投资者 C5 是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6 徐沫 普通投资者 C5 是

21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序号投资者名称风险等级是否匹配级

7 杨金毛 普通投资者 C4 是

8 林秀梅 普通投资者 C4 是

9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10 专业投资者 II 是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3 郭伟松 专业投资者 II 是经核查,上述13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四)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

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2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保荐代表人:夏涛、付爱春

项目协办人: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陈宇清、潘登、张子成、王钰凯、胡雪莲、吕后会、柳凌艳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孔鑫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2至14层

电话:010-65637181

传真:010-65693838

经办律师:刘问、贺莉莉

(三)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23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588

经办会计师:平海鹏、刘亚仕

(四)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588

经办会计师:平海鹏、刘亚仕

24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号(%)

1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26190036.15

2罗小平70000007.61

3陈金法68000007.39

4深圳市华恩泰科技有限公司58000006.30

5陈清锋38000004.13

6深圳市盈华佳科技有限公司38000004.13

7深圳市华泰华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3.26

8深圳市佳富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2.17

9深圳市佳恩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00001.52

深圳梧桐众享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800000.96

深圳智享捌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6774190073.6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号(%)

1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26190032.80%

2罗小平70000006.90%

3陈金法68000006.71%

4深圳市华恩泰科技有限公司58000005.72%

5陈清锋38000003.75%

6深圳市盈华佳科技有限公司38000003.75%

7深圳市华泰华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2.96%

8深圳市佳富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1.97%

25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号(%)

9深圳市佳恩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00001.38%

深圳梧桐众享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800000.87%

10

深圳智享捌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6774190066.8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941269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全球供应网络,建立全球化交付配套能力,与公司发展战略方向一致。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高端产品占比,有力地促进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及行业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调整的具体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

26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形。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27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45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2026年5月8日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28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9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

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要求;

3、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要求;

4、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5、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

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0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杨晓霞

保荐代表人:

夏涛付爱春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1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孔鑫

经办律师:

刘问贺莉莉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32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 441A008579 号、致同审字(2024)

第 441A013699号和致同审字(2025)第 441A008440号)、《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441A034955号)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 441A018279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发行人申请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

平海鹏刘亚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3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441C000138 号和致同验

字(2026)第 441C000139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情况报告书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发行人申请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

平海鹏刘亚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4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

查报告;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深交所审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7、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35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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