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8证券简称:豪恩汽电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84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61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8人。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323605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数量为266805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为56800份。
3.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53.09元/股。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6.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1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事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了2024年8月2日为授予日,以53.99元/股的价格向200名激励对象授予358.10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1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4.3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6、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3.49元/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2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6.0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3.09元/股;同意注销5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7675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73%。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股票数量为323605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266805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为56800份,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3(二)行权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可行权比例
第一个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0%行权期
第二个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0%行权期
第三个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行权期
第四个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行权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2026年8月2日至2027年8月1日。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可行权比例
第一个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行权期
第二个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行权期
第三个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行权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7月7日至2027年7月6日。
(三)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4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现就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行权条件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符合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
如下: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首次授予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第一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00% 字(2026)第441A008579号《首次授予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深圳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
第二个行权期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1.13%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首次授予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告》,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
第三个行权期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31%收入17.88亿元较2023年增
首次授予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长48.67%,满足公司层面业
第四个行权期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41%绩考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如下: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第一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1.13%
5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第二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31%
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第三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41%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1、本次行权的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条件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的161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
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 为E等级0人,D等级1人,A/B/C等级160人。
级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2、本次行权的预留授予部
分为A、B、C、D、E五个档次,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 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的28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
考核结果 A B C D E
E等级0人,D等级2人,个人层面行权比例100%50%0
A/B/C等级26人,个人层面的行权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4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61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3605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266805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56800份。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四)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注销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关于调整行权价格的说明
1、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3.49元/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6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3.09元/股,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1、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1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4.3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人员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16.5万份应由公司注销。因公司层面2024年度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31.73万份由公司注销。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合计
48.23万份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2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6.0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3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原因,上述合计5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7675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行权安排
(一)首次授予部分
1、股票期权简称:豪恩 JLC1
72、股票期权代码:036573
3、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价格:53.09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股票期权数量:共161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266805份。
7、行权期限:应为2026年8月2日至2027年8月1日期间的交易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预留授予部分
1、股票期权简称:豪恩 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604
3、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价格:53.09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股票期权数量:共28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56800份。
7、行权期限:应为2026年7月7日至2027年7月6日期间的交易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8(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323605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约17180189.45元。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323605股。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应自筹行权所需的资金,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
9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的本次行权及注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及审批手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行权及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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