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9证券简称:思泉新材公告编号:2026-050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及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分红前提条件为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的要求。在满足前述分红条件下,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2.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权益分配前总股本1162936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81468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3.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2936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
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9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和股份数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0.85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环镇路362号思泉科技园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张赛玲
3.咨询电话:0769-82218098
4. 咨询邮箱:zhangsailing@suqun-group.com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