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9证券简称:思泉新材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环镇路362号思泉科技园1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泽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2811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1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3526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1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285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98人,代表股份9285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7人,代表股份9285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3%。
5.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84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0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
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82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08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82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76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1%;反对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73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80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6%;反对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6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7%;反对11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1%;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59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78%;反对11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9%;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宝梁、曹麟。
3.结论意见:思泉新材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