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
会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仔细分析,保证合法合规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1
11.《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月19日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4
2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月24日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7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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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次会议月8日案》
1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84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第十四次会议月28日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10
5金管理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月28日
3.《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三名监事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情况,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三名监事均亲自列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二、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经过认真检查后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合规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状况
2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后认为:公司财务
运作规范,财务体系较为完善、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监督和检查后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监督和检查后认为:公司未发生
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事项,担保事项均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监督和检查后认为: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实施情况进行认真监督和检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认真自觉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通过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以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
3时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
息、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客观公正、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及时掌握各项修订或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时俱进地提升自身的监督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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