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期间:2026年 9月 7日至 2026年 9月 17日。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书面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证券
部或人力资源部进行反馈。(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2. 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
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4.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9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