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录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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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1A010683 号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思泉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思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思泉新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思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思泉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1本鉴证报告仅供思泉新材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2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442.0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66元。截至2023年10月1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00751114.44元,扣除发行费(不含税)
67379947.49元,募集资金净额533371166.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48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9047.2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994.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737.2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57.34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序号项目本期(单位:元)
A 募集资金总额 600751114.44
B=C+D+E 发行费 67379947.49
C 其中:券商已扣承销费(不含税) 48060089.16
D 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部分 13949103.60
E 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部分 5370754.73
F 券商已扣承销费税额 2883605.35
1序号项目本期(单位:元)
G=A-B 募集资金净额 533371166.95
减:募投项目投入390472593.45
减:支付发行费5370754.73
加:利息收入2573361.91
H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减: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 1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408223.21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投入48185113.42
减:支付发行费-
加:利息收入110814.33
I 本期发生额 减: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 -1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47890.41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
减:募投项目投入438657706.87
减:支付发行费5370754.73
加:利息收入2684176.24
J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减: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 -
加: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456113.62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8000000.00
K=A-C-F-J 应结余募集资金 5919248.19
L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5919248.19
M 差异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1年5月1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21日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管理制度的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10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非预算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企石支行440501777508000018704389835.52专用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81109010126016598131303379.58专用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深南中路支行79130078801800001892222254.24专用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松山湖支行7699059111108282572.98专用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6418294681205.87专用存款账户
合计--5919248.1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6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四)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和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到期并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2024年1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42、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439.31万元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各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9703.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504.85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441A019020号)。
5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4月24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思泉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6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3337.1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18.51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465.7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改变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本年度投入金额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改变)资总额(1)金额(2)(3)=(2)/(1)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否26997.8126997.812116.6925423.0594.17%2026年10月18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2、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8200.008200.002331.815972.7172.84%2026年10月18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12100.0012100.00-121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7297.8147297.814448.5043495.7691.96%————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否3600.003600.001800.0036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2、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否2439.312439.31370.01370.0115.17%2027年4月13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6039.316039.312170.013970.0165.74%————
合计—53337.1253337.126618.5147465.77—————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新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各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
募投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正常进行,尚未整体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2024年11月29日召开2024年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439.31万元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9703.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504.85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1A019020号)。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6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和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到期并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391.92万元,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591.92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8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项目计划推进项目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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