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91证券简称:汉桑科技公告编号:2026-016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8日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斌女士
6.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8号办公楼一楼公司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9796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9675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121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7219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6006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9人,代表股份121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2%。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2%;反对2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5%;弃权70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89%;
反对2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37%;弃权70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4%。
审议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反对9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26%;
反对9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94%;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07%;反对9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94%;
反对9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8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审议结果:通过。
(四)《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8%;反对9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93%;
反对9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8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审议结果:通过。
(五)《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1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949%;反对9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4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1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949%;
反对9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4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关联股东王斌女士、王珏女士、Hansong Technology Limited、南京汉嘉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南京汉诺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欣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
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汉诺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星纳赫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大运河星轩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3697221股。
关联股东中金公司-兴业银行-中金汉桑科技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未出席本次会议,故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9%;反对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9%;弃权1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1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72%;
反对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7%;弃权
1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2%。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杨亮律师、吴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