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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宝宠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498证券简称:乖宝宠物公告编号:2026-028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该

回购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

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20000.00万元(含)。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2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6666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659%;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7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3333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32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方案完成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秦华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自2026年4月23日起6个月内实施;董事兼总裁杜士芳女士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自2026年4月23日起6个月内实施;董事会秘书王鹏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自2026年4月

23日起6个月内实施。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君联”)及珠海君联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君联”,系北京君联的一致行动人)计划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6月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0%),其中北京君联拟计划减持不超过5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珠海君联拟计划减持不超过23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

8%)。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督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作出具体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现编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目前财务

状况、经营情况、估值水平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拟回购股拟回购股份拟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股用途份的种类数量总额本的比例不超过人民

不超过266币20000.00万

公司发行6666股元(含),不0.3329%-0.665的人民币实施股权激(含),不低于人民币9%普通股(A 励或 员工持 低于133333 10000.00万元股)股票股计划4股(含)(含)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

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间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不得回购股

份期间的规定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000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75元/股计算,

预计回购数量约为26666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659%,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类别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2211302022379687

有限售条件股份55.22%55.88%

62

1793426317667596

无限售条件股份44.78%44.12%

48

4004728440047284

总股本100.00%100.00%

00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000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75元/股计算,

预计回购数量约为13333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29%,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类别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2211302022246354

有限售条件股份55.22%55.55%

60

1793426317800930

无限售条件股份44.78%44.45%

40

4004728440047284

总股本100.00%100.00%

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38210.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4507.68万元,流动资产为338174.76万元,负债为163

702.66万元,货币资金为77103.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回购资金

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57%、2.11%、2.96%。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

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秦华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自2026年4月23日起6个月内实施;董事兼总裁杜士芳女士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自2026年4月23日起6个月内实施;董事会秘书王鹏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自2026年4月23日起6个月内实施。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君联及珠海君联计划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6月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0%),其中北京君联拟计划减持不超过5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珠海君联拟计划减持不超过23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8%)。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督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董事长秦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估值水平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董事长秦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提议人秦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秦华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自2026年4月23日起6个月内实施,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董事兼总裁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如后续涉及回购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内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

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

4、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及办理与前述账户相关的其他必要手续;

5、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作出具体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

23日、2026年5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根据公司资金储备及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

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所需资金

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

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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