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98证券简称:乖宝宠物公告编号:2025-020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召开地点: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牡丹江路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召集人: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秦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230219582股,占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0044500股的57.54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21026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0044500股的55.25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192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0044500股的2.298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9401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0044500股的4.84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
10208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0044500股的2.5518%;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9192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0044500股的2.298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863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5%;
反对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66%;反对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3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864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
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3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46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13%;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3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864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9%;
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3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46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13%;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3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864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8%;
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3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46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02%;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3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0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211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92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71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94%;
反对6144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2%;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102%;反对6144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6728%;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214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96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208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9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3%;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214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96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7%;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396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81%;
反对14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6%;弃权
3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8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027%;反对14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5778%;弃权3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成晟洁律师、赵程程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
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