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99证券简称:维科精密公告编号:2026-042
债券代码:123274债券简称:维科转债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94.2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承诺如有尾款在
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0.98%,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8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3]1112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3年7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637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73992481.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708418.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1284063.47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7月1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37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2023年7月17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310066674018808889025活期121.3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累计投节余募集资金项目名称金额资金额金额
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30000.0029705.72294.28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结合项目规划与实际需要,秉持合理、有效、审慎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的费用控制、监督与管理,有效降低成本,实现了部分募集资金的节约。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94.2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一般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该项目如有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等款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未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节余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以及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