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5)第0553号
(第一页,共三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关于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维科精密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科精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5)第0553号
(第二页,共三页)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科精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2024年11月修订)-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科精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5)第0553号
(第三页,共三页)本报告仅供维科精密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肖肖峰
中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
2025年4月28日———————————
陶碧森
-3-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8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3]
1112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7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345637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992481.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708418.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601284063.47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3年7月1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37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9835314.4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3453130.4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87830933.0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2172391.6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购买理财产品账户余额人民币
191710800.00元,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5636446.48元,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扣除
手续费)人民币415812.15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72391.64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673992481.50
减:累计已支付的发行费用(72708418.0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1284063.47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3453130.46)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91710800.00)
加:到期赎回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5636446.48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15812.1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723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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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0066674018808889025活期2172391.64上海闵行支行
2023年7月17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23年9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19.84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和发行费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2858号《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1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和发行费用。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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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于2023年7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于2024年8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于2023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于2024年8月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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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截至2024预期年化收益序号签约方产品名称投资金额起止日期年12月31未赎回金额率日是否赎回
2023年9月14日-
200000000.002.15%-3.25%
不适用
5811222058交银理财稳享日2024年4月1日-
57000000.002.15%-3.25%
1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同业存单及存款)理财产品不适用
部分赎回11710800.00
C 2024 年 4 月 2 日-
30000000.002.15%-3.25%
不适用
2024年9月4日-
30000000.002.15%-3.25%
不适用
5811222070交银理财稳享灵2023年9月14日-
2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20%-3.30%否100000000.00
动添利(安鑫版)理财产品不适用
2023年9月28日-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32837号50000000.001.00%-2.90%是-
2024年3月28日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3037112023年12月26日-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01.00%-2.75%是-
号2024年3月26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2023年12月11日-
530000000.001.35%-2.80%是-
公司上海市分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6月11日
招赢日日金29号现金管理类理2024年4月2日-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1.15%是-
财计划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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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续)
截至2024预期年化收益序号签约方产品名称投资金额起止日期年12月31未赎回金额率日是否赎回
2024年5月31日-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259230000000.001.00%-2.75%是-
2024年8月30日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2024年6月21日-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001.15%是-
理类理财产品 S 款 1 号-B 份额 不适用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29192024年6月28日-
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001.50%-2.65%是-
号2024年12月26日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35212024年8月27日-
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001.50%-2.48%否40000000.00
号2025年2月4日
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49392024年12月30日-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001.50%-2.48%否40000000.00
号2025年6月30日
注: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两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均可灵活申购赎回,无理财期限限制,考虑到该理财产品可随时申购赎回,公司自2023年9月14日起持续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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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7.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理财账户和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中披露了相关账户信息,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维科精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维科精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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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601284063.47169835314.48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13453130.46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是否已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
投向变更项资总额(1)额入金额(2)进度(%)(3)=到预定实现的到预计行性是
目(含部(2)/(1)可使用效益效益否发生
分变更)状态日重大变期化承诺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
否300000000.00300000000.00101366417.43223886679.4174.63%25.07不适用不适用否线扩建项目
智能制造数字化项目否65000000.0065000000.0019468897.0521566451.0533.18%27.07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70000000.0070000000.00-7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35000000.00435000000.00120835314.48315453130.4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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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是否已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项目达到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
投向变更项资总额(1)入金额(2)投资进度预定可使实现的到预计行性是
目(含部(%)(3)=用状态日效益效益否发生
分变更)(2)/(1)期重大变化超募资金投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否98000000.0098000000.0049000000.0098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银行贷款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68284063.4768284063.47--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66284063.47166284063.4749000000.0098000000.00不适用————
合计—601284063.47601284063.47169835314.48413453130.4668.7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不适用益的情况和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5.”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不适用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不适用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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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6.”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存放于理财账户和募集资金专户中。
途及去向
针对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本公司已在宁波银行与建设银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行:宁波银行上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海闸北支行营业部,账号:7022012200017547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号: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1050136360000010353);上述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未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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