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公告编号:2025-06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巴顿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2026年度担保额度有关授权之日止,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方式以担保方和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控股子公司江西巴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巴顿)向该行申请的最高本金限额为2亿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前后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被担保方最本次担保前本次使本次担保后2025年度剩是否被担担保方持担保方近一期资产对被担保方用担保对被担保方余可用担保关联保方股比例负债率的担保余额额度的担保余额额度担保对资产负债
率70%以上江西的子公司提
公司81%79.29%12.2212.2否巴顿供担保剩余额度为
22.48亿元。
注:1、以上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情况;
2、以上担保余额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时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事项对应的融资在本公告披露时尚未提款。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巴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3688BR4K
3、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路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高卫星
6、注册资本:1818.1818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8月29日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
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1%,江西巴顿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戴春松持股
8%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785048122.095501469774.33
负债总额3738259356.524362042939.4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1046788765.571139426834.88
2024年1月-12月2025年1月-9月(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435414217.893975121898.51
利润总额206114686.8192848681.85
净利润213614398.5590153798.76
11、其他说明:经查询,江西巴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务人:江西巴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或发生了合同约定的情形,保证人都应按照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的,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保证期间:
2.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
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2.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
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
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2.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2.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金额: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2亿元。在该保证最高本金
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范围:
4.1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
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2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合同双方同意转入合
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4.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
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
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4.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合同或行使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5、公司为江西巴顿提供的担保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对江西巴顿的持股比例较高,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目前江西巴顿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对于本次担保事项,江西巴顿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52亿元,占公司2024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8.7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亿元,占公司2024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