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恒鑫生活: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501证券简称:恒鑫生活公告编号:2025-041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双凤路36号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德平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020847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2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0176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237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5702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46,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237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88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7%;反对5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弃权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238%;反对5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814%;弃权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4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9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2%;反对5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565%;反对5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814%;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9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0%;反对5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461%;反对5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814%;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9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2%;反对5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565%;反对5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814%;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21%。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0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5%;反对4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弃权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280%;反对4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7222%;弃权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98%。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8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4%;反对6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029%;反对6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50%;弃权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21%。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9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0%;反对5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5%;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3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97%;反对5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0378%;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25%。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0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6%;反对4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9%;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456%;反对4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5819%;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25%。

2.08《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01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4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0%;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209%;反对4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4065%;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25%。

2.0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83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9%;反对6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6%;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645%;反对6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629%;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薛惠敏律师、从灿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