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111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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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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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1119 号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生活”)董事会编制的《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鑫生活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恒鑫生活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编制《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恒鑫生活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恒鑫生活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1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鑫生活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2(此页无正文,为恒鑫生活容诚专字[2026]230Z1119 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沈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欢欢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凌佳
2026年4月25日
3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9号),本公司于2025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9.92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96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045291.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98914708.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24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1796.00
减:发行费用11904.53
募集资金净额89891.47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76.12
尚未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8.20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注1)53833.42
补充流动资金(注2)15006.26
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16000.00
募集资金专户金额5256.10
注1:其中包括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0314.13万元。
注2:其中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内产生的利息收入6.26万元,公司一并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2280610000)。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以下简称“合肥科农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合肥科农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415253666600000608)。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广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3201077527)。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广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601077525)。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619200488146)。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100100100169821)。
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状态余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
551902280610000已注销(注1)-业部
2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状态余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广
8112301013201077527已注销(注2)-场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415253666600000608已注销(注3)-司肥西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广
8112301012601077525正常存续120.17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
1302010619200488146正常存续5037.93阳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
499100100100169821正常存续98.01科技支行
合计——5256.10
注1: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使用计划完成,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6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注 2: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 PLA 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对应的该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6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注 3: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 PLA 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对应的该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11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68839.6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改变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改变。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0314.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750.55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65 号)。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置换事项。
3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12个月内有效。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受托方产品性质认购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5000.002025/6/42026/5/6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2000.002025/7/102026/4/27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5500.002025/9/162026/5/14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1400.002025/9/162026/5/7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2100.002025/9/162026/5/7
合计16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9891.47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7059.47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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