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1证券简称:恒鑫生活公告编号:2026-037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9号),本公司于2025年
3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9.9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96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045291.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98914708.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2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1796.00
减:发行费用11904.53
募集资金净额89891.47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注1)598.99
尚未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8.20项目金额(人民币万元)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注2)54184.92
补充流动资金(注3)15006.26
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1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1327.47
注1:截至2026年6月30日,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98.99万元。
注2:其中包括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0314.13万元。
注3:其中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内产生的利息收入6.26万元,公司一并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4:以上合计数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2280610000)。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以下简称“合肥科农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合肥科农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415253666600000608)。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广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3201077527)。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广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601077525)。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619200488146)。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和华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100100100169821)。
2026年6月1日,本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
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建大厦支行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1701219266)。
2026年6月1日,本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
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合肥科农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0597937866600000015)。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状态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551902280610000已注销(注1)-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000415253666600000608已注销(注2)-
公司肥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
8112301013201077527已注销(注3)-
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
8112301012601077525已注销(注4)-
广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1302010619200488146已注销(注5)-
庐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
499100100100169821已注销(注6)-
区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建
8112301011701219266正常存续(注7)5957.81
大厦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010597937866600000015正常存续(注8)5369.66
公司肥西支行
合计——11327.47
注1: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使用计划完成,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6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注 2: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万吨 PLA 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对应的该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 年 11 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注 3: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万吨 PLA 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对应的该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6月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注4:公司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将该项目建设内容整合到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对应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6年6月完成销户手续,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5: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将该项目建设内容整合到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对应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6年6月完成销户手续,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6: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对应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6年6月完成销户手续,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7、注8:系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9191.1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改变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整合到“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到新募投项目(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竞得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宗地
编号为“双凤经开区 SFGD2026-1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成交确认书,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双墩路和辉山路交口。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50314.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750.55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65 号)。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置换事项。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受托方产品性质认购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5000.002026/6/262026/11/17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5000.002026/6/262027/3/23
合计10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9891.47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7059.47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同意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将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整合到“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到新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327.4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整合到新募投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和全部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新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51.5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6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6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附表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9891.4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1.50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21121.4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2]21121.4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191.18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3.50%
一、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截至期末投入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本半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含部分变更进度(%)(3)=
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效益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如有)(2)/(1)
年产 3 万吨 PLA 可堆肥
否53770.0053770.00053833.42100.12%2026年9月1952.55不适用否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是85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研发技术中心项目是5562.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补充流动资金否15000.0015000.00015006.26100.04%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
否-21121.47351.50351.501.66%2029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地项目
合计—82832.0089891.47351.5069191.18-----
二、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指定用途是7059.4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受益于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公司现有可降解塑料制品产能不足。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可降解塑料制品产能,解决公司现有产能瓶颈问题,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将公司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主业做大做强,公司子公司拟新建厂房及生产线,投资建设新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同时,考虑到对新项目的支持和配套功能,公司拟不再单独实施原募投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而是将上述原募投项目整合到新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中,建设与新项目配套的研发中心和智能化物流仓储系统等,并将上述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到新项目(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详细情况见202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改变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报告“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注1: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原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超募资金,不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2: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原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超募资金,不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附表2:
2026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改变后项目拟截至期末投资进改变后的项目可本年度实际投截至期末实际累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的效是否达到预计效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度(%)(3)=(2)行性是否发生重
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益益
总额(1)/(1)大变化绿色可降解制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品生产基地项研发技术中心项目、21121.47351.50351.501.662029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目超募资金
合计-21121.47351.50351.50-----
受益于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公司现有可降解塑料制品产能不足。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可降解塑料制品产能,解决公司现有产能瓶颈问题,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将公司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主业做大做强,公司子公司拟新建厂房及生产线,投资建设新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同时,考虑到对新项目的支持和配套功能,公司拟不再单独实施原募投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而是将上述原募投项目整合到新项目“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中,建设与新项目配套的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研发中心和智能化物流仓储系统等,并将上述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到新项目(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详细情况见202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