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2证券简称: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旭东先生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郝秀
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由郝秀凤女士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郝秀凤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周旭东先生自郝秀凤女士任职起即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周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没有特别向董事会补充说明的情况。周旭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董事会对周旭东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郝秀凤简历
郝秀凤女士,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至1996年9月,任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校办工厂秘书;1996年
10月至2009年2月,任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法律教研室主任、论文指导委员会
法律专业主任;2002年2月至2009年2月,任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09年2月至2018年8月,任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2018年
8月至2023年9月,任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23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目前,郝秀凤女士还担任恐龙园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郝秀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