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3证券简称:智迪科技公告编号:2025-045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8号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谢伟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5917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7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1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797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1165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36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人,代表股份797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提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5%;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7%;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1%;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彦民、邢中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