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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洪川)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洪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勤勉”的履职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监督、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洪川,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执业律师。2007年9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助理、律师;2014年5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按时亲自出

席和列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主动提前获取会议资料,深入研究议案背景、数据与合规性,对疑问事项提前与管理层、董事会秘书沟通核实。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专业背景提出独立、审慎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的股东会均能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同时,参加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与其他审计委员会成员一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提名委员会在本年度未召开会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本年度未召开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报告期内涉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本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

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事项。本人结合专业判断及对公司经营实际的深入了解,对审议事项均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并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客观、专业的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及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亦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

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按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成效,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年度生产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期间,本人与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内容进行充分研讨,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与实施进度,切实保障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联络工作,将股东会作为与中小股东密切联系、充分交流的重要平台,积极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此外,日常工作中通过查阅公司互动易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关注重点与诉求;同时密切关注监管部门要求、媒体报道

及社会公众评价,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听取汇报、参与重要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以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期间,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国家政策、行业动态及媒体舆情,实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高度重视对独立董事履职的支持,全力保障本人知情权,为履职创造积极条件,无任何妨碍履职情形。管理层与本人保持良好、充分沟通,及时传达行业信息及监管政策,使本人能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为管理层提供合理建议。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及详实资料,为本人客观审慎决策提供必要支撑。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及线上视频课程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

本人积极参与监管部门及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规,并对独立性进行自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时,本人认为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任职期限内,对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本人核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人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事项

2025年度,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

分配方案均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合理的分红政策,能够切实回报全体股东。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利润分配事宜,确保股东能够及时获得投资回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与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经营实际相匹配,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在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时,主动深度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各方充分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发展并助力规范运作。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持续秉持独立、公正、谨慎、认真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切实有效的意见建议,助力公司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洪川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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