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3证券简称:智迪科技公告编号:2025-029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88713.82元,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52156301.6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687064.5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913340.50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687064.58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240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
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361773500.00元和358707480.54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7.36%、
21.95%,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