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智迪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503证券简称:智迪科技公告编号:2025-02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8号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谢伟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5929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92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9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729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

72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人,代表股份9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7%;反对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59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59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64%;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健、王彦民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