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3证券简称:智迪科技公告编号:2026-014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工作年限和工作职责,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福
利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6万元/年。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津贴的标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福利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的,其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