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智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2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503证券简称:智迪科技公告编号:2026-029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谢伟明先生、黎柏松先生于2017年7月3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限届满,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双方于2026年7月17日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基本情况

谢伟明先生、黎柏松先生于2017年7月3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双方均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截至2026年7月17日,《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双方于2026年7月17日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至

2027年7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伟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2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9%,黎柏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28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谢伟明

乙方:黎柏松

在本《一致行动协议》中,上述任何一方当事人以下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作为公司股东,在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时,应采取一致行动。

2.双方应当在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股东会审议表决事项,股东提案权、提名权的行使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审议事项及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需要各方作出决策的事项时,通过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达成一致意见并采取一致行动,在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上作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3.在前述第2款约定的需要作出决策的事项上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以甲

方意见为最终表决意见,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乙方单独投票时,以甲方的授权意见为最终表决意见。

4.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得通过

协议、授权或其他约定委托他人代为持有,任何一方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所持股份项下的表决权交由第三人行使。

5.为维持和确保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甲乙双方同意,任意一方扩大在公司的股份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增持股份(但因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被动因素导致所持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形除外)、接受委托或征集投票权等,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双方协商、沟通后扩大在公司的股份表决权。

6.本协议自双方均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终止本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退出一致行动或者解除本协议,亦不得撤销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

三、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谢伟明先生及黎柏松先生,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一致行动协议》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