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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智迪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3180.0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594.24万元后,余

额人民币55585.76万元,于2023年7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600015号《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63180.00

减:发行费用7594.24

募集资金净额55585.76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649.71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17530.10

减:本报告期汇兑损失112.01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29.0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8423.00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423.00

现金管理余额15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釆用专户存储制度,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自2025年9月

22日起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河内市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7月,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该银行账户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注1]2172210239238000041419.5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注2]44050164933600001192852.5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注3]656900087010809853.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注3]656900087010306266.7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44353401040022181-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注4]0127000103100002721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注5]012700010300001177223.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注6]01270001030000116486.8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小计3423.00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2222210239238000014000.00大额存单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2222210239238000013000.00大额存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440502649336000000223500.00大额存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656900087078001282500.00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656900087078001142000.00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小计15000.00

合计18423.00

注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名义签署。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名义签署。

注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名义签署。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自2025年9月22日起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

注4:该账户系公司之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美元资本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为0.00元。注5:该账户系公司之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美元结算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为3.3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3.70万元。

注6:该账户系公司之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越南盾结算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为25698.34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6.8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越南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780.35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越南智迪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租赁现有厂区东南侧的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6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

3、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珠海市智迪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峰西路金鼎工业园21号的房屋,作为募投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并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35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全资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2745.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23年9月18日前置换完毕。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5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签约方产品名称金额(万元)到期日

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6-03-11

2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大额存单4000.002026-02-28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大额存单3500.002026-03-25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2026-01-12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6-01-12序号签约方产品名称金额(万元)到期日

合计15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581.5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7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7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

3348.00万元。

2、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2000.00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余额为

18423.00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3423.00万元,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5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梁嘉烺许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585.7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530.1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179.8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可行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本年度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是否达到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项目(含部(1)(2)进度(%)(3)定可使用状实现的诺投资总额总额金额投入金额预计效益生重大变向分变更)=(2)/(1)态日期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

否24635.6924635.699346.3216825.0668.30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否8034.908034.901441.293827.3247.63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信息化系统升

否4333.584333.58468.491629.3737.60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13000.0013000.004600.0012550.0696.54-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50004.1750004.1715856.1034831.81----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否3348.003348.001674.003348.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明确流向否2233.592233.5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5581.595581.591674.003348.0059.98----小计

合计-55585.7655585.7617530.1038179.81----

1.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厂房装修改造进度、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施进度等建设周期,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将募投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公司结合实际的经济环境、行业景气度、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3.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将“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581.59万元,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67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1674.00万元;

2.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74.00万元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

3348.00万元。

3.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000.00万元。1.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越南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2.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租赁现有厂区东南侧的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6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

3.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珠海市智迪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峰西路金鼎工业园21号的房屋,作为募投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越南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780.35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越南智迪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745.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23年9月18日前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5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余额为18423.00万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3423.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15000.00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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