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公证天业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3、业务规模
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3.8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
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公证天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
费用合计85万元(含税价)。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责任、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特此报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