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505证券简称:苏州规划公告编号:2026-012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132768.2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3859632.9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5551001.6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0794736.03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故2025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5551001.63元。
现拟以公司总股本11439999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83933股后的
113316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15864248.12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1临时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因此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2025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1439999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83933股后的113316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99481.74元(含税),并于2025年10月
15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预计金额为15864248.12元,因此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9263729.8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87.0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9263729.8622880000.00704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132768.2529058782.5678053288.37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3248014.0623361547.4227946291.26
营业收入(元)270756370.15307806689.72390819128.91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65551001.63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0794736.03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2543729.86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3081613.06
净利润(元)
2临时公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12543729.86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4555852.74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7.69%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上市未满三年,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12543729.86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
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05596946.56元、人民币452016462.28
元及人民币401823530.25元,分别占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30.12%、32.74%和29.51%,均低于50%。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3临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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