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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505证券简称:苏州规划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083933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现以公司总股本11439999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083933股后的113316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864248.12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5864248.12元÷114399991股≈0.1386735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15864248.12元÷114399991股×10

股≈1.386735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386735元。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

1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1439999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83933股后的113316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864248.12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83933.00股后的1133160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8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83933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5864248.12元÷114399991股≈0.1386735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15864248.12元÷114399991股×10股≈

1.386735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386735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全街747号

咨询联系人:王佳琦

咨询电话:0512-65309772

传真电话:0512-65185128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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