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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归属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5-12-24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507证券简称:民生健康公告编号:2025-057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已归属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40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28000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

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根据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的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完成后即2025年9月26日起限售3个月。

截至目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即将届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涉及激励对象共计40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32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该部分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激励计划简述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总量为3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8%,其中:首次授予3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4.8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655.43万股的0.93%;预留18.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5.14%,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5655.43万股的0.05%。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6.67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0人,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

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予权益总数的比例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张海军总经理、董事40.0011.43%0.11%

刘丽云副总经理、董事25.007.14%0.07%朱文君财务负责人12.003.43%0.03%

陈稳竹董事会秘书20.005.71%0.06%

王素清副总经理10.002.86%0.03%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35225.0064.29%0.63%骨干(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332.0094.86%0.93%

预留部分18.005.14%0.05%

合计350.00100.00%0.98%

注:

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以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40%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30%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归属期30%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40%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30%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三个归属期30%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50%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50%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完成归属登记前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

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在完成归属登记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六)本激励计划的额外限售期

1、所有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

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3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3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

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七)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归属,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所示: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各考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 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B)归属期考核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2024年10.00%8.00%10.00%8.00%归属期

第二个

2025年21.00%16.60%21.00%16.60%

归属期

第三个

2026年33.10%26.00%33.10%26.00%

归属期

注:1、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数据为准,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对应系数(M1,M2)

A≥Am M1=100%

净利润实际增长率(A) Am>A≥An M1=80%

A<An M1=0%

B≥Bm M2=100%

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B) Bm>B≥Bn M2=80%

B<Bn M2=0%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X X=MAX(M1M2),即取M1、M2的孰高值比例( )的规则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各考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 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B)归属期考核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5年21.00%16.60%21.00%16.60%

归属期

第二个

2026年33.10%26.00%33.10%26.00%

归属期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对应系数(M1,M2)

A≥Am M1=100%

净利润实际增长率(A) Am>A≥An M1=80%

A<An M1=0%

B≥Bm M2=100%

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B) Bm>B≥Bn M2=80%

B<Bn M2=0%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X X=MAX(M1M2),即取M1、M2的孰高值比例( )的规则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评级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激励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未通过,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期最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独立董事刘玉龙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独立董事刘玉龙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 年 9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出具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0)。

(四)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12个月内,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本激励计划原约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万股,预留部分剩余未授予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后续不再授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6.67元/股调整为6.57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授予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32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40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已归属(限已归属(限售本次上市实际上市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售股)数量股)数量占总流通数量流通数量(万股)(万股)股本的比例(万股)(万股)

总经理、

张海军40.0016.000.04%16.004.00董事

刘丽云副总经理25.0010.000.03%10.002.50财务负责

朱文君12.004.800.01%4.801.20人董事会秘

陈稳竹20.008.000.02%8.002.00书

王素清副总经理10.004.000.01%4.001.00职工代表

徐昊泽8.003.200.01%3.200.80董事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4217.0086.800.25%86.8086.80人)

合计332.00132.800.37%132.8098.30

注: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有部分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以上数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数据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六、本次解除限售后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数量比例数量(+,-)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4735047269.37%-98300024636747269.10%

高管锁定股份00.00%+3450003450000.10%

股权激励限售股份13280000.37%-132800000.00%

首发前限售股份24602247269.00%-24602247269.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0920385830.63%+98300011018685830.90%

三、股份总数356554330100.00%-35655433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归属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7、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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