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7证券简称:民生健康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15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竺福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0人,代表股份258112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925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56261830股,下同)的72.45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51319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4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6793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6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12090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296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人,代表股份6793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68%。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蓝锡霞、叶强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6%;
反对4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
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6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00%;反对4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45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40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1%;
反对4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弃权
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7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51%;反对4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50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6%;
反对4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弃权
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6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00%;反对4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502%;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6%;
反对4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弃权
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6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00%;反对4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502%;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17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2%;
反对4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
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57%;反对4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445%;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6%;
反对4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弃权
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6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00%;反对4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502%;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7625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反对4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弃权
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3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36%;反对4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718%;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5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
反对4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弃权
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3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36%;反对4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718%;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6%;
反对4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弃权
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6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000%;反对4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2%;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6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9%;
反对4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5%;弃权
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4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35%;反对4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460%;弃权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5%。
本项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6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9%;
反对4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4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35%;反对4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12%;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本项子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6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9%;
反对4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4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35%;反对4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412%;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2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1%;
反对4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
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9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63%;反对4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412%;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38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反对4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5%;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5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86%;反对4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46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43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4%;
反对4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4%;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1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24%;反对4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022%;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38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
反对4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5%;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5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86%;反对4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46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56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4%;
反对4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2%;弃权
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4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00%;反对4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690%;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1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9%;
反对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0%;弃权
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13%;反对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635%;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26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
反对4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3%;弃权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4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02%;反对4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204%;弃权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见证律师:蓝锡霞、叶强;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