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
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三)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内部控制方面,立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2025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按期完成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审计操作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