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公司简称:固高科技(301510.SZ)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龙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李岑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赵龙、朱李岑、吴建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27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等资料。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是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是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
是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
是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不适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用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不适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用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是
(二)内部控制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检查相关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门(如适用)
1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是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是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不适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用
(三)信息披露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公告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
是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有关制度等,抽查公司关联交易合同。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是
2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不适
务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不适
债务等情形用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不适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不适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用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是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是
(六)业绩情况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财务报告,同行业业绩情况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否
不适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3——保荐业务》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关于有关主体的承诺公告,核查公
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三十三条所列):查阅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是
不适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用不适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用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不适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8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
持续规范运作,在本次现场检查所涵盖的期间,未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龙朱李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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