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0股票简称:固高科技公告编号:2026-001
股东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股东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股权”)持有公司股份30706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其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8000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7%)。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股权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北京股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00000股,本次减持股份比例为0.7%,北京股权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68%下降至6.98%,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期间股份来源方式(元/股)(股)(%)首次公开发行
2025年12月9日集中
北京股权33.6128000000.7股票前持有的至2026年3月5日竞价股份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股份性质称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307064707.68279064706.98北京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7064707.68279064706.98权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二、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3号楼16层1601内5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3月5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无重大影权益变动过程响股票简称固高科技股票代码301510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800000 0.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源(不适用)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30706470 7.68 27906470 6.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7064707.68279064706.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北京股权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诺、意向、计划
28000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本次减持与此前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北京股权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京股权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北京股权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
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股权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北京股权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北京股权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北京股权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