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建平)
各位股东及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王建平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上年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建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南省宁乡县中国人民银行储蓄会计、湖南省沅江市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沅江
支行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会计处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中国民
生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党委委员、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中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601028)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000863)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德福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本人报告期亲自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出席股东会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加董事会会次数事会次数议
10800否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11次,共审议35项议案,
没有委托和缺席情况。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部工作情况、不进行利润分配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考核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
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具体情况,时刻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分析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结果,切实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19天,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战略规划、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积极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我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的协助和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运作治理情况,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始终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期定期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向投资者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
则的要求,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资质证明等文件,本人认为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和管理情况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与公司内部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深入了解了公司实际经营、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秉着谨慎的态度审议了公司相关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建平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