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福科技
股票代码:301511
信息披露义务人1: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16号100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通讯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金融街5幢202-3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为同一控制下主体,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5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德福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指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福科技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合伙)、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指书变动报告书》
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准则15号》指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拓阵基金)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瑞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729XKN64
成立日期:2015年9月30日
营业期限:2015年9月30日至2028年9月29日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16号10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含金融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新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瑞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或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孙亚雷男中国中国否人委派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2: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瑞潇芃泰)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瑞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79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7YK4X21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1日
5营业期限:2016年8月31日至2046年8月30日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金融街5幢202-39号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孙亚雷,陈钊,方炜,上海瑞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或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陈钊男中国中国否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其他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拓阵基金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潇芃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
是上海瑞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前述2家机构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890966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为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该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德福科技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占总股股数股数本比例本比例
(万股)(%)(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6050.64969.603110.25964.93%甘肃拓阵股
权投资基金其中:无限售条件股6050.64969.603110.25964.93%合伙企业(有份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252.56470.4041.35470.07苏州瑞潇芃
泰投资管理其中:无限售条件股252.56470.4041.35470.07合伙企业(有份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6303.214310.003151.61435.00
一致行动人其中:无限售条件股6303.214310.003151.61435.00合并范围内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8减持股份
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股本比例
(%)
大宗交易2025/8/11-2025/11/336.16126064002.00
集中竞价2025/8/11-2025/11/340.1039005600.62拓阵基金
大宗交易2026/6/4-2026/7/11140.30126064402.00
集中竞价2026/7/13-2026/7/14111.092905000.05
瑞潇芃泰集中竞价2025/8/11-2025/11/336.1821121000.34
合计315160005.00上述权益变动事项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
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德福科技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请参考本报告书第四节内容。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11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6年7月15日
12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5号
联系电话:0792-8262176
13(本页无正文,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6年7月15日
1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5号在地股票简称德福科技股票代码301511信息披露义务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信息披露义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16
人名称1企业(有限合伙)务人1注册地号1006室信息披露义务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信息披露义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金融街
人名称2企业(有限合伙)务人2注册地5幢202-39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有无一致行有□无□
减少□份数量变化动人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人是否为上市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上市公司实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备注:大宗交易)
15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股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63032143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0.00%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变动数量:31516143股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变动比例:5.00%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比例:5.00%在上市公司中
股份变动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6年7月14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股份变动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及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不适用□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备注: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行为外,无其他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市场买卖该上
公司股票的行为。)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16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是□否□不适用□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是□否□不适用□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不适用□准
17(本页无正文,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6年7月15日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