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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水智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513证券简称:尚水智能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砾田路6号尚水智能大厦

6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旭东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5人,所持股份6876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61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所持股份38913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13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2人,所持股份29848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8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31人,所持股份

3563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3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874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

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49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3%;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51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0%;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53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6%;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9%;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51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53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0%;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47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49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1%;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45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47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6%;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4%。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51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5%;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5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4%;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51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5%;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5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4%;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3%。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46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48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5%;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46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反对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48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1%;反对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1%;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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