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5证券简称:港通医疗公告编号:2024-022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修订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12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相关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提议对《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十九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第六十九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董事主持。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由9名董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董事长不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副董事长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协助董事长工作,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1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3-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3-8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的主要利润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的主要利润
分配政策如下:分配政策如下: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
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因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公司利润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分配方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
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立意见。
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的主要利润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的主要利润
分配政策如下:分配政策如下: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2、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2、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专题讨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专题讨论,详细论证,同时应通过网络、电话、论,详细论证,同时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独邮件等方式收集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监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事会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董事见。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独立董事、会在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公众监事会、公众投资者意见后形成议案,投资者意见后形成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时,须调整议案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