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5证券简称:港通医疗公告编号:2025-032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永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凯力威工业大道南段356号公司
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下午15:00。
6.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6人,代表股份3769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436%(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数为3956856股,不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6043144股)。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方式)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
370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61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
股东共53人,代表股份65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8人,代表股份
133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方式)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67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3人,代表股份65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1%。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3%;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19%;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3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3%;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19%;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3%;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19%;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3%;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19%;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3%;反对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4%;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19%;反对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表决结果:通过。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7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3%;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19%;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3%;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19%;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3%;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19%;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9.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3%;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19%;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3%;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19%;反对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1%;反对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044%;反对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9.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1%;反对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044%;反对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3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0.01审议通过了《选举陈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703622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26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862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9016%。
表决结果:陈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兴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703572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26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812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8641%。
表决结果:陈兴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审议通过了《选举文再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70357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262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811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8638%。
表决结果:文再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70357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26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811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8637%。
表决结果:陈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审议通过了《选举刘煜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70357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26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811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8637%。
表决结果:刘煜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1.01审议通过了《选举周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70357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26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811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8637%。
表决结果:周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02审议通过了《选举赵尘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70357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26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811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8637%。
表决结果:赵尘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审议通过了《选举姚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70357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26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811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0.8637%。
表决结果:姚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唐琪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