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9月 11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
通 A座 1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总经理吉学龙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10660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20786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8987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1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257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123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3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案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
编 称 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码 (股) (股) (股) 例《 关 于 总表决 0
210618316 99.9799% 34500 0.0164% 7900 0.0038% 0
续 聘 公 情况 %
司 2026 其中,
1.00 通过
年 度 审 中小股 0
3215518 98.6986% 34500 1.0590% 7900 0.2425% 0
计 机 构 东的表 %的议案》 决情况《 关 于 总表决 0
210623016 99.9821% 31200 0.0148% 6500 0.0031% 0
使 用 部 情况 %
分 超 募
资 金 永 其中,
2.00 通过
久 补 充 中小股 0
3220218 98.8428% 31200 0.9577% 6500 0.1995% 0
流 动 资 东的表 %
金 的 议 决情况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姜瑶律师、陈雅婷律师(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