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优——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建优,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5年7月至1991年8月,担任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水利工程系团总支书记;
1994年7月至1997年8月,担任扬州大学社会科学系教师;2000年11月至2012年9月,担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2年10月至今,担任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9月至2021年10月,兼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2024年1月,兼任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兼任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兼任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兼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兼任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3月至今,兼任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2025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会。本人2025年
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缺席是否连续两出席本报告期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董事次未亲自参股东董事姓名应参加董席董事式参加董席董事会次加董事会会会次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议数王建优10100否1
截至2025年2月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1-2月,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未出现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就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审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的
进展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履职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充分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1-2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时间累计时长约3个工作日。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积极
有效配合,未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不存在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履职过程中,公司依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度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本人对薪酬结构、薪酬水平等进
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对公司董事的薪酬事项认真监督,认为上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的提名与任免事项2025年度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经审慎查阅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各类相关材料后认为,候选人在专业素养、工作经验、个人履历等方面,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需的资格与能力,能够胜任各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时,提名及表决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谨慎、忠实、勤勉的态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密切追踪公司规范治理动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程,针对各项议案及其他待审议事项,展开全面细致的调查与深入研讨,秉持公正、审慎之原则发表独立见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有力推动公司整体运作效能的提升,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建优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