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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22 00:00 查看全文

中远通 --%

证券代码:301516证券简称:中远通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7月2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36号核达中远

通 A座 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厚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10857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1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0786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3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007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54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123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洁琼女士、刘进军先生、赖向东先生。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等额投票、逐项表决。赵洁琼女士、刘进军先生及赖向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补选赵洁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08093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06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083%。

表决结果:赵洁琼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关于补选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07793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6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398%。

表决结果:刘进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关于补选赖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07791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6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340%。

表决结果:赖向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欣悦律师、陈佳宝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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