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6证券简称:中远通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
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36号核达中远
通 A座 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厚斌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10927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4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0786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0141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1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525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123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01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董事徐文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已向董事会递交请假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0839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9%;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6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10%;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8%;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翟煜斌律师、李欣悦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