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6证券简称:中远通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17543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0.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65.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245.48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总额为19271.81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5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83号《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调整前拟投入募调整后拟投入募序号项目名称资金额集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
1研发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2915.5912915.5913618.64
2企业信息化融合技术改造项目3248.003248.002544.95
3制造中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6810.086810.086810.08
合计22973.6722973.6722973.6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9271.81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700.00万元偿还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珀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5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400.00万元。
四、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7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时间为2023年12月,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监管规则。
公司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
5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8%。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