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7证券简称:陕西华达公告编号:2026-032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的议案》,公司拟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容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879.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687.10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0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
0800006号)。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系统33918.0033918.00
产业化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500.009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53418.0053418.00
三、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设备及新增建设场地情况
(一)募投项目调整部分设备及新增场地的必要性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近年来,行业技术迭代速度显著加快,下游客户对产品可靠性、性能一致性要求日益严苛。因此,拟增购部分研发试制及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内部试制与验证平台,缩短研发周期。同时,由于项目设备数量增加,原有场地面积不足、布局受限,为满足设备安装需求,拟新增部分场地。
(二)募投项目调整部分设备及新增场地的具体情况
1、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设备进行以下调整:
调整前调整后序号名称
采购数量(台/套)采购数量(台/套)
1设计研发条件63
2机械加工条件1543
3检测试验条件3741
4其他01调整前调整后
序号名称
采购数量(台/套)采购数量(台/套)合计5888
2、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建设场地进行以下调整:
调整前调整后序号名称
改造地点及面积(㎡)改造地点及面积(㎡)
1中试厂房改造-10500㎡
建安工程中试厂房改造-10500㎡
23#生产厂房1楼-2060.65㎡
(三)本次部分募投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设备及场地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
实际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取消原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规模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