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8证券简称:长华化学公告编号:2026-04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8月24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
京路20号长华化学行政楼4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茅金龙、顾
磊、张秀芬、陈殿胜、赵彬、张凌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仁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择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任一时点的最高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
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保荐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运行有效。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鉴证工作并出具了《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业人员能恪尽职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相关规定,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2026年项目收费及实施计划符合公司预期,同意续聘立信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评价报告审计业务。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六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修订。
董事会对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即以下6个子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子议案是否需股子议案名称类型序号东会审议
7.1《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否
7.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修订否
7.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否
7.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否
7.5《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修订否
7.6《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否
议案表决结果:子议案7.1至7.6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述制度全文。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0.79元/股调整为10.52元/股。
关联董事茅金龙先生、李鹏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无异议的《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6年9月14日15: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前述需经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