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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518证券简称:长华化学公告编号:2025-017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诉求,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155149.6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66105429.06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6610542.91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8544862.53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03391478.7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3391478.70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1.67元(含税)。以2025年3月31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239183.2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的变动。

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2、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元)(预计)23239183.26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预计)23239183.26

2024年度股份回购金额(元)15022269.50

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元)38261452.76

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总额占2024年

65.79%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7538股,成交总金额为15022269.50元(不含交易费)。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23239183.26

现金分红总额(元)70089102.00不适用(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00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155149.65116077686.46不适用

(元)

研发投入(元)113536361.25102527956.51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3049887686.762711764247.22不适用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403391478.70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08544862.53

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93328285.26

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87116418.06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93328285.26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216064317.76

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3.75%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否订)》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7条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起算年度。本公司于2023年8月3日首发上市,2022年度非公司上市后的完整会计年度,故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2023年度和2024年度。

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低于5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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