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518证券简称:长华化学公告编号:2025-056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五年八月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长华化学股票代码301518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顾倩张丽
电话0512-350035590512-35003559办公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
电子信箱 ir.db@chchem.com.cn ir.db@chchem.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230375367.001461211404.51-1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128533.6325277930.9462.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0281134.1920776003.3693.88%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8343238.89-73643479.91192.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18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0.18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7%1.75%1.12%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2134839446.761752995649.722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36756186.181419868248.371.19%
2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持有特别表决报告期末普通股权恢复的优先
149290权股份的股东0
股东总数股股东总数总数(如有)(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江苏长顺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45.02%6310720262266851不适用0限公司张家港华金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境内非国有法人13.52%1894770018947700不适用0(有限合伙)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厦门创丰
其他2.58%36167350不适用0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泰金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境内非国有法人2.53%35500003550000不适用0(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1.74%24343000不适用0
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能金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境内非国有法人1.37%19150001915000不适用0(有限合伙)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厦门创丰
其他0.91%12820510不适用0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宁波保税
其他0.91%12820510不适用0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0.41%5716000不适用0
企业(有限合伙)
BARCLAYS BANK
境外法人0.31%4354000不适用0
PLC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顾仁发、张秀芬,顾仁发、张秀芬为夫妻关系;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磊,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倩,顾磊、顾倩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顾仁发、张秀芬夫妇的子女,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是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3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麦迪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昕锐”)和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厦门昕锐和宁波创丰为一致行动人。
除以上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自然人股东徐蔚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8700股实际合计持有318700股。自然人股东张雄达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7900股实际合计持有277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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