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8证券简称:长华化学公告编号:2026-027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扬子江化工园北京路20号公司行政楼5楼5008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仁发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8人,代表股份96523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429797股(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下同)的66.83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86187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7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10335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6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5人,代表股份12553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21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3人,代表股份10335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564%。
(三)除与会股东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徐一东,独立董事陈殿胜、赵彬、张凌,离任独立董事何海东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参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39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0%;
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9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8%;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24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反对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5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85%;反对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3%;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44%;
反对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4%;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00%;反对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7%;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7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8%;
反对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8%;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7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68%;反对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8%;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39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0%;
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9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8%;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00%;
反对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7%;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00%;反对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7%;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6.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39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0%;
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469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8%;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6.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2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7%;
反对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457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68%;反对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8%;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6.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39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0%;
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469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8%;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6.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8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3%;
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16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8%;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52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反对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82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92%;反对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7%;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2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7%;
反对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7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68%;反对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8%;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茅金龙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说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蔷楠小月律师、周依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