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及核查,现就本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拟
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规定。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2日



